空气炸锅 HTS 编码 8516.60.40.74 查询及美国进口关税指南

空气炸锅(Air Fryer),亦称台式无油炸锅(Countertop Oilless Fryer),是一种利用强制对流技术模拟油炸效果的家用电热器具。它通过内置加热元件产生热空气,并在大功率风扇的作用下使热流在密闭空间内极速循环,从而使食物达到外酥里嫩的效果。作为典型的家用厨房电器,其设计通常为台式操作,宽度严格限制在 70 厘米以内,符合美国海关对家用电烹饪设备的规格定义。

重要提示:AI 结果必须由专业人士复核
Moya 提供美国进口流程的 AI 辅助参考。结果不构成具约束力的 CBP 裁定、法律意见、报关代理意见或申报指示。使用前请由持牌报关行或官方来源核实 HTS 编码、税率和合规要求。
参考 HTS 编码
8516.60.40.74

仅供研究参考。正式申报前请核实最新税则和官方要求。

AI 分类说明

根据归类总规则 (GRI) 规则 1,该产品归入品目 8516,涵盖家用电热器具。依据规则 6,空气炸锅的功能实质为电热烘烤与烹饪,因此在子目层面应优先考虑 8516.60(其他电炉、电灶、烧烤器及烘烤器)。由于其主要功能是通过空气对流实现烘烤,而非简单的煎炸,且其物理宽度通常小于 70 厘米,故精准归入 8516.60.40.74。此分类排除了 8516.79 项下的其他电热器具,因为 8516.60 对于“烘烤设备”的描述更为具体且符合产品工艺特性。

关税信息

基础税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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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该编码下的空气炸锅进口税率是多少?
HTS 8516.60.40.74 的常规进口关税(General Rate)为 Free(免税)。但请注意,如果原产地为中国,目前仍受 Section 301 附加关税影响,建议实时核实最新的排除清单。
为什么不归类在 8516.79.70(其他电热器具)中?
根据从专原则,8516.60 明确涵盖了“烘烤器(Roasters)”和“烤炉(Ovens)”。空气炸锅的技术核心是高温对流烘烤,因此 8516.60 较 8516.79 更具特指性。
进口此类产品到美国需要哪些额外认证?
除了海关申报,空气炸锅作为家用电器,通常需要符合 UL 或 ETL 安全认证。此外,若含有定时器或特定的电子控制元件,还需符合 FCC 的电磁兼容性要求。